海上風力發電 打造綠色經濟

工商時報【黃台中】 加速海上風力發電開發、打造綠色能源經濟,經濟部去(101)年7月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同年12月依示範獎勵辦法規定召開評選委員會,選出福海風力發電公司籌備處、海洋風力發電公司籌備處及台灣電力公司為得受獎勵人,進行離岸風力發電獎勵。 經濟部能源局今年1月9日正式公布評選結果,並發函通知業者,業者最遲於7個月內與經濟部完成示範獎勵案之行政契約簽訂。 能源局表示,推動離岸風電示範案除帶動可觀投資額外,更藉由推動海事運維在地化與關鍵零組件國產化,健全我國風電技術能量、提升國內風電產業的自給率,透過產業鏈垂直整合刺激內需市場、強化專業人才培育,活絡國內就業市場,落實國內綠能產業的應用,並促使臺灣綠色能源邁入新紀元。 福海風力發電公司籌備處規畫在彰化縣芳苑鄉外海11 公里,水深25~40公尺處設置30架風力機,裝置容量達108MW之離岸風場,目前已取得兩架示範機組之環評許可。 海洋風力發電公司籌備處則規畫在苗栗縣竹南鎮外海1~5公里,水深5~30公尺處設置30架風力機,裝置容量達108MW之離岸風場,未來將分階段設置共72 架風力機,總裝置容量近260MW。 台電公司以國營事業身份開發離岸示範風場,合計3件示範案之總裝置容量將達300MW以上,估計將可促進離岸風電設置產值達新臺幣480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