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判刑定讞 前法官本週發監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法官貪污案,前法官蔡光治等人遭判刑確定,除了前法官李春地日前提早報到發監執行,蔡光治等人在本週將赴北檢發監執行。

法官貪污案,最高法院10月17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前高院法官陳榮和遭判刑18年、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判刑20年、前高院法官李春地判刑11年6月、前檢察官邱茂榮判刑6年、律師張權判刑2年、律師邱創舜1年6月、前法官張炳龍1年。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日前收受判決並發出傳票給陳榮和等人,通知他們在本週報到,發監執行,不過,發監人之一的李春地在12日已自行提前至北檢報到,當天被送至台北監獄服刑。

北檢表示,在得知判決確定後,依據最高檢察署訂定的「防範刑事案件被告逃匿聯繫作業要點」,啟動防逃機制,已對陳榮和等人限制出境、出海,並指揮司法警察實施監控。10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