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品近1成5違規 豆干4成含防腐劑

清明祭品近1成5違規 豆干4成含防腐劑

清明時節吃潤餅,乃是國人的傳統習俗,但台北市衛生局針對35件清明節祭祀食品進行抽驗,結果有5件不合格,違規率達14.29%,其中又以豆干及米濕粿類食品占多數,甚至有花生粉驗出黃麴毒素超標,若長期食用引發頭痛、嘔吐、腹部不適,恐危害腎臟及膀胱功能,嚴重時有致癌危險。 為了確保清明節應景食品的安全性,衛生局特地抽檢35件祭祀食品,其中包含潤餅皮、豆干和豆干絲、豆芽菜、花生粉及米濕粿類等。檢驗結果以豆干和豆干絲不合格率最高,5件中就有2件被驗出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不合格率高達4成。 其次是米濕粿類食品,包括紅龜粿含有去水醋酸,紅龜粿也驗出俗稱糖精的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等2件違規,占該類7件的28.57%;另有1件花生粉驗出過量黃麴毒素,總計35件樣品中共有5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達到14.29%。 其中過氧化氫就是俗稱的雙氧水,若人體攝入超過3%的過氧化氫就可能發生急性腸胃炎的症狀;去水醋酸同樣被嚴禁添加在食品中,吃入過量時可能傷害肝、腎功能及中樞神經系統;而超標的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則會危害人體腎臟和膀胱功能。 台北榮總毒物科醫師楊振昌指出,黃麴毒素具肝毒性,即使將食物煮沸,也無法破壞其毒素,若長期食用易導致肝細胞突變而引發肝癌。尤其台灣夏季炎熱潮濕,加上花生等穀類儲存或運輸環境不良,很容易因發黴而產生黃麴毒素,因此消費者選購花生等穀類食品須特別注意。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食品違法使用添加物,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將違規產品沒入銷毀。這次抽查不符規定的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進行處分,而屬於台北市業者則依法辦理。 衛生局呼籲,民眾選購豆製品、潤餅皮,應避免選擇過白或可常溫保存長久的產品,以避免買到含漂白劑及防腐劑的產品。若消費者多有疑慮,清洗時要多泡水,烹煮時宜打開鍋蓋,可使防腐劑及漂白劑等有害物質蒸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