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9年 王志雄被押解回台

旺報【記者陳曼儂、郭芝芸、特派員宋丁儀╱台北—上海連線報導】 前立委王志雄涉嫌掏空中興銀行數百億元遭法院通緝,潛逃中國大陸9年,昨日終於由法務部調查局緝逃小組從上海押解回台。 王志雄為高雄市政商聞人、「南霸天」王玉雲之子,曾代表國民黨在高雄市當選立委,2004年因人頭冒貸案在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拘提未到,被檢方通緝,2005年又因中興銀行超貸弊案被台北地檢署依背信罪嫌起訴,求刑4年6月,另涉及侵占、洗錢等案件,但一直潛藏大陸。 政府賠付500億收尾 當年中興銀行違法放貸超過126億元,其中包含台鳳集團80多億元,這件弊案造成政府事後必須在2003年動用「金融重建基金」賠付500億元收尾。 前高雄市長王玉雲也因中興銀行超貸案被判刑7年定讞,但潛逃大陸後,之前有傳聞指出2009年因心臟病在北京病逝,但未獲證實;前中興銀行總經理王宣仁也因此案潛逃大陸,但已在2008年3月被逮捕並遣返回台,已發監執刑。 王投資大陸不順利 王志雄從2003年開始一直留在大陸不願面對司法,檢調也查出王志雄疑將中興銀行掏空資金轉向大陸,還在大陸投資。不過後來王家親近朋友透露,其在大陸投資並不順利,甚至引發糾紛,而避居上海。 先前甚至還傳出王志雄委託律師跨海在台灣打官司,引發爭議;監委認為,海基會明知通緝犯行蹤卻未要求對岸協助逮捕,形同包庇、掩護,傷害台灣司法威信,當時海基會表示,人民有訴訟權力,但沒有放棄要求對岸協助逮捕。 其實早在第3次江陳會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兩岸警方曾多次會談和警務交流參訪,也達成多項具體共識,大陸遣返諸多通緝要犯,但對經濟犯或特殊身分者似乎一直視而不見,有些「大尾」的經濟犯具有第三國籍。 王志雄已在大陸9年,由於行蹤隱密,與之交往的台商不多,傳出曾在上海、昆山、杭州出沒,這次在上海被逮捕,上海市台辦李雷鳴表示,兩岸合力打擊犯罪是兩會協商成果中具體簽署18項協議之一,近來兩岸合力打擊犯罪已在多地展現合作高效,未來在此方面也會更加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