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800元殺女老師棄屍水池 性侵犯判死刑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去年5月,桃園縣發生一起女老師遭殺害並棄屍消防水池的案件,主嫌是同社區的黃姓男子。警方調查發現,黃男是因為沒錢繳房租,竟然就涉嫌將女老師勒昏,之後將她丟置廢水池活活溺死。桃園地院審理之後,認為黃男手段凶殘且泯滅人性,依殺人罪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該名涉嫌殺害任教於桃園縣育達高中林姓女老師的21歲黃姓男子,06年還未成年時,涉嫌性侵一名9歲女童,被判處3年6月徒刑。去年5月20日,他因為缺錢沒繳房租,當時躲在社區的地下停車場樓梯間,專門打劫落單女住戶。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當天林女開車回到家,準備搭電梯上樓返家時,被黃姓男子盯上,趁機勒住脖子搶錢,林女反抗喊「救命!」

黃男擔心事態曝光,竟將林女掐昏,之後再打開底層的消防水池蓋子,將林女丟進池內活活溺死。事後黃男拿走林女手提包內1800元財物,還裝做若無其事。隔天校方發現林女未到學校上課,報案後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才查出林女遭黃男毒手,警方將黃男逮捕到案。

法院審理之後,黃男母親也曾出庭表示無法管教兒子,選擇放棄他;黃男對於林女家屬,也僅對林女父親一次鞠躬道歉,之後並無其他積極的道歉作為,法官認定黃男無悔悟之心,有與世隔絕之必要,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林女的學生得知黃男被判死刑,直呼老師死得冤枉,判處他死刑應該的;同社區的住戶也表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