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 拿到未來發票 對中不算

烏龍! 拿到未來發票 對中不算

台南市一名李姓男子2月底到超商購物,原本以為自己中了末3碼、200元獎金,沒想到,興沖沖的拿到超商兌獎時,才發現自己拿到的是3、4月的發票,這下子,得獎的喜悅飛了,原來得根據發票開立的月份對獎才算數。

李先生2月29日到超商購物,拿到這張電子發票,對獎時,一看到末3碼144,跟1、2月開獎號碼相符,他心想,200元也不無小補,沒想到,拿到超商兌獎才發現,自己拿到的發票是3、4月的。

中獎的喜悅泡湯了,李先生以為自己拿到了未來發票,明明是2月份消費的,怎麼業者居然給3、4月的發票,國稅局解釋說,這是實務上的盲點,尤其大賣場或超商因為交易數量龐大,如果申請發票配發的號碼用完之後,報備後,可以先使用下個月的發票。

國稅局提請業者,使用下個月的發票時,要提前告知消費者,免得發生兌獎爭議,至於吃過一次悶虧之後,李先生現在要對獎之前,也會先按月份整理發票,以免對錯月份、獎金落空的烏龍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