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令 跟不上企業腳步

記者林相如/特稿
味全公司林鳳營牧場投入數億元進行畜牧廢棄物的資源化再利用,計劃在處理尿液、糞便的過程中,產生的沼氣、液體、固體等,用來發電、做成液肥、堆肥,其中沼氣發電與液肥在現今的環保法令中,沒有回收再利用的前例,導致法令不允許,亟待政府修改相關法令,以符合時代潮流。
一般畜牧場在畜養過程中,都會產生尿液、糞便等排泄物的廢棄物,其中廢水都經處理後排放;至於糞便則都清運掉。味全公司林鳳營牧場體認環保的時代潮流,投入數億元經費,打造全新的處理設備,打算將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沼氣用來發電;另外液體的部分,則將製作成液肥,乾的糞便則做為堆肥及養菇介質。
至於最後的放流水,也希望透過生態池過濾更乾淨後再排放。結果生態池挖掘後,卻被農委會認定違反土地分區使用原則,要求回填,導致生態池無法開發。另外沼氣發電與液肥的製作,由於現行環保法令中,有關廢棄物的資源回收項目中,沒有畜牧廢水項目,導致林鳳營牧場無法進行沼氣與液肥的回收再利用。
此一問題凸顯現行法令無法跟上科技進步的腳步,因為回收產品不斷的推陳出新,未來可能有更多想不到的廢棄物可以回收再利用,業者研究的技術創新,受限於環保法令的限制,都可能再度面臨,值得政府部門深思熟慮,提早因應,修改法令的彈性,以符合時代的潮流與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