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廠經理遇河東獅遭性虐和家暴 訴請離婚獲准

新竹一名科技公司陳姓經理,五年前娶了一名大陸女子,但婚後不到一個月,妻子就原形畢露,不僅經常對丈夫家暴,甚至盡情揮霍,對性生活也需索無度,逼得丈夫不到四十歲就服用威而剛。丈夫在難以忍受的情況下,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姓經理訴請有理,裁定離婚獲准。(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現年卅八歲的一名科技公司陳姓經理,民國九十六年與卅二歲的大陸籍女子結婚,不過結婚不到一個月,妻子就原形畢露,不但愛用名牌包,花大錢出國旅遊,甚至床第間也需索無度,讓丈夫疲於應付,不到四十歲就服用威而剛,以滿足妻子的需求。最讓丈夫難以忍受的是,如果房事表現不佳,妻子就動手毆打丈夫,還將丈夫的手咬到出血,讓丈夫只要行床時都有心理陰影,而且行床時會不由自主的說「不要打我」。

由於長時間身心俱疲,陳姓經理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陳姓經理向法官供稱,不但動輒遭妻子打罵,妻子也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在嘴邊,結婚三年至少說出兩百次的離婚,雖然陳姓經理有意離婚,但妻子卻獅子大開口,要求兩千萬元的贍養費。不過妻子在庭訊時則是否認丈夫的所有指控,也辯稱深深愛著丈夫,且丈夫股票輸了五百多萬。不過法官根據丈夫提供的錄音和證據,認定夫妻因為性生活和金錢經常起爭執,以及丈夫曾經向警方報案,遭到妻子的家暴等事實,法官最後裁定離婚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