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優惠減為3項

行政院自由經濟示範區規範方案修正,將租稅優惠縮減到僅剩三項;僅對外籍人才、台商將海外股利或盈餘匯回示範區投資、示範區內貨物儲存簡易加工等有租稅優惠。 行政院說明,因應國際租稅競爭,示範區修正的規劃方案僅三項,包括,外國貨主在示範區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外銷營業收入一○○%及內銷營業收入的十%可免徵營所稅。 另外,示範區內外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最低稅負制的海外來源所得與前三年薪資減半課稅;台商回台投資,其海外股利、盈餘所得若在示範區內進行實質投資,將可免徵營所稅。 財經官員說,這與十一月中旬,財政部赴立院報告所提供的租稅優惠來說,縮減了不少。原本規劃新事業、新技術、新人才及新投資「四新」租稅優惠,縮到只針對「新投資」及「新人才」提供租稅優惠,刪去原本頗受立委質疑的設「新事業」亦可有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