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未附商標 最多罰二十萬

臺北市稽查20家金飾珠寶店,共49件珍珠、玉飾、黃金等精品,結果發現只有三家店和十件商品合格,其餘標示皆不符合規定。建議消費者購買時要主動詢問商品成分,包括珍珠、鑽石、水晶和銀製品等,避免權益受損。

臺北市稽查20家金飾珠寶店,共49件珍珠、玉飾、黃金、精品手錶等精品,結果發現只有四家店家和十件商品合格,其餘標示皆不符合規定,像是沒有標示價格、製造商資料,或是英文保證書上沒有中文說明等,其中又以沒有標示製造地和製造日期最多。商業處表示,限期未改善可罰兩萬到二十萬元。

陳信誠表示,去年也曾接獲民眾投訴,購買的商品與保證書宣稱的價值不符合,後來雙方和解。法務局表示,根據消保法,業者應充分告知商品資訊,並且以中文為主,外文為輔。也建議消費者,購買時應主動詢問金飾含金比例、珍珠是整顆製成或是珍珠粉合成的貝珠,鑽石是否符合GIA認證,水晶是天然水晶或是人工水晶,銀製品也要問清楚有無其他合成物等,維護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