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保育並兼 海洋生生不息

工商時報【林宜蓁】 本單元引言人高副所長對於海洋資源開發及能源需求對環境之影響的剖析與精闢的見解,個人深表感佩。而針對海洋資源產業,個人歸納五大項。 一、生技產業:海洋生物等藉由科技的應用,產生諸多附加價值,尤其作為生醫材料,其價值更為可觀,並且可形成一種高科技產業。而海洋生物資源(特別是未利用與低度利用資源如魚鱗、魷魚皮、牡蠣殼等)除了直接利用外,尚可萃取其生理活性物質,而形成另一新興的產業。 二、能源產業:海洋能除了海流、海洋溫差能源外, 藻類生質能包括大型藻類及微藻等的潛力,無論是生質柴油或生質酒精,亦不容忽視。 三、糧食產業台灣的漁業發展應朝向漁業資源的管理,如生態標籤的推動等,水產資源再生產,是項資源將可為人類提供生生不息的食物供應。在水產養殖業亦應邁向生態與有機養殖發展,為有效降低淡水使用量,確保養殖業之持續發展,循環水養殖模式之建立與使用,開發生態養殖及零換水式養殖,開發低廉海水淡化技術,以開拓淡水水源,取代抽取地下水作為養殖用水。 四、文化產業海洋文化,可以說是與海洋休戚相關,共榮共利的生活方式,或經驗的結晶,這是一種深入認知海洋,瞭解其依海維生的生活方式,可以藉此推廣漁業文化和休閒漁業來發展漁業文化產業。而目前以不同類型的博物館、展示館、水族館及文化館等,深化對於海洋依存的情懷,培育大眾對海洋資源的認知。五、環境工程產業海洋空間的利用,如人工填海造地、海上人工島、海上城市、海上機場、海洋巨蛋、海底公園等。但是項產業的進行,當亦必須同時重視維護海洋環境及生態系的平衡。個人以為唯有重視合理有效的開發海洋資源,擴大海洋相關產業的市場規模,並兼顧海洋生態、海洋環境維護(尤其必須將山、河、海一體的理念能落實,並成立統一事權的管理部會,方能達成預期目標)與保育的平衡,方能使海洋事業得以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