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會員條款漏洞多 單方解約不賠償違法

網購會員條款漏洞多 單方解約不賠償違法

網路不只是鄉民交流資訊的場域,同時是阿宅們血拼的天堂,只要動動手指下單,貨物將自動送上門來。通常各大購物網站會要求消費者加入會員,以便追蹤消費記錄。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部分網站要求的個資過多,且不提供刪除服務,甚至會員條款也是漏洞百出,恐危及消費者的權益。 日前消基會以17life、愛台灣、愛合購、AHHA、食客團購美食網、糯米網、Groupon、愛好康、美食福利網等9家團購網,以及敗家網、GOHAPPY快樂購物網、7net、PayEasy等4家線上購物網站為主要對象,針對會員個資、帳號、約定條款等相關權益進行調查。 結果發現,13件樣本中,美食福利網、PayEasy要求消費者留下的個資最多,高達9項資料。但最令消基會不解的是,如欲加入愛好康、敗家網、GOHAPPY快樂購物網與PayEasy等網站會員,必須提供十分隱私的身分證字號,否則無法完成認證,不論是基於辨識會員或經營之便,理由都略顯牽強。 若想退出會員資格,根據這次調查顯示,美食福利網、7net與Groupon等3家業者,未提供會員帳號資料刪除的服務。不過依照「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當事人可行使請求刪除的權益。因此消基會表示,業者應同意消費者刪除的要求。 對此,美食福利網否認未提供該項服務,說明消費者可經由客服電話、郵寄E-mail等方式,要求刪除相關個資;7net也解釋,顧客如有需求,可來電告知,將透過人工作業刪去相關資料。而Groupon則指出,針對提供消費者刪除個資的服務,未來經過內部商討後,將著手進行改善。 同時消基會發現,部分業者在會員條款中約定對消費者不利的內容,包括業者可單方面任意修改契約內容;在未通知消費者的情形下,可終止或暫停會員資格;產生爭議時以業者記錄為憑;團購網平台不介入買賣雙方間的糾紛;服務造成損害,不負賠償責任等,均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 消基會表示,面對「落落長」的會員條款,消費者通常不太注意內容細節,不過由於與切身權益相關,因此消費者填寫時最好確認內容的合理性,否則即使業者主張的不利條款可視同無效,但仍可能得花時間申訴。此外,不會使用的會員帳號記得刪除,以免個資外流傷及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