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內衣女模出遊 攝影師判拘役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3日電)洪姓攝影師因愛慕范姓內衣女模,涉嫌在臉書化名威脅對方若不和洪男出遊,將公布內衣照。法院審理後判他拘役80日。

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32歲的洪姓男子去年因工作關係替范姓女模拍攝內衣照片,因而對她心生愛慕。

法院指出,洪男涉嫌於今年5月13日晚間11時多,在新北市住處用臉書(Facebook)化名「張玉玲」,留言「若不與他的朋友攝影師洪男出遊,就要在網路公開內衣照片」;范姓女子因心生畏懼,不得已只好隔天與對方出遊。

未料,洪男竟食髓知味,於5月15日故技重施,再次於住所傳送相同訊息給范女,對方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經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偵辦後,全案才揭露。

被告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及強制未遂罪,判決洪男拘役8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