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體中 爆酗酒霸凌醜事

中國時報【洪祥和╱花蓮報導】 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中廿三日深夜發生學生翻牆買醉,甚至醉學長霸凌醉學弟。花蓮縣議員笛布斯顗賚廿四日接獲被毆學生家長投訴,在議會揭發這樁校方管理失當的醜聞,笛布斯痛批管理太鬆散,校方承諾會改進。 花蓮體中校長沈居松坦言,廿三日深夜十一點半,確實發生五名學生擅離校園,其中有兩名喝醉鬥毆。 校方指出,全校一三四名學生依規定都要住校,假日才可回家。廿三日晚收假,兩名管理員逐一清點人數無誤後,即命學生就寢,但四名田徑隊一年級男學生睡不著覺,竟相約溜出去閒晃,他們從二樓窗戶攀降到一樓去買酒,其中,十六歲林姓學生邊走邊喝回校。 林某等四人想從射箭場一處角落潛入宿舍,遇到十七歲杜姓學長失戀喝悶酒,兩人都帶著酒意又互看不順眼,於是爆發衝突,互相推擠,杜又對林某掌摑、揮拳,並撂狠話,「以後不讓你好過!」 學弟不甘被欺負,打電話跟媽媽哭訴。林母廿四日一早來質問校長,「為何我的小孩被扁,都沒人理?」林姓學弟泣訴,到校才一年,接連被學長潑水惡整、痛毆,學校卻認為是打鬧。林母見校方未處置,便向縣議員投訴,除揭發霸凌,更讓學生任意出校門買醉的失序行為曝光。 沈居松表示,該校已召開學務會議,確實管理不當,事發後他們會加裝防盜窗,要求管理員多加巡視,請家長委員成立巡守隊,入夜後幫忙維護校園安全。 沈居松又說,依公務人員任用規定,該校不可能再增聘管理員;另外,擅離校園的學生至少會記一支小過,喝酒醉的學生都會有兩支小過以上的處分。針對失職教職員的責任,花蓮縣教育處副處長蔡樹芬表示,須等校方檢討報告出爐,將依照規定懲處。 至於雜貨店賣酒給未成年,花蓮縣社會處副處長陳玫祺表示,依據《花蓮縣政府處理違反兒童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店家第一次被查獲罰三千元,第二次罰四千元,第三次以上每次罰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