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華斌外遇案 元配批小三要錢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8日電)台北地院今天審理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小三劉韋欣外遇案,苗妻孫正華指出,劉女揚言不付錢就要苗身敗名裂,還開價3600萬元;劉女反駁表示,自己只要求每月3萬元扶養費。

苗華斌與名模孫正華結婚後,被媒體踢爆與劉韋欣外遇生女。孫正華控告兩人通姦罪。苗華斌偵訊時坦承與劉女通姦10次,獲妻子原諒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採信苗說詞,依通姦罪起訴劉女。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苗華斌與孫正華夫婦首度出庭。苗華斌表示,他是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的按摩店「百老匯」認識化名為「小雪」的櫃檯小姐劉韋欣,此時劉女當庭轉頭狠瞪苗說,「對不起,我是經理」。

苗華斌接著說,劉女會向他哭訴被客人欺負,他心情不好、與妻子吵架時會到劉女家談心而發生性關係,之後都是利用午休、週末搭計程車到劉女雙城街住處,大概1禮拜1次,總共有10次以上,「有時有避孕、有時沒有」,劉女還曾騙他說「大姨媽遲到」,可能懷孕了。

苗華斌表示,劉韋欣說上海前男友要新台幣30萬元、媽媽要100萬元,因此先支應他30萬元,另100萬元要求劉女離開聲色場所找到工作再借錢,之後劉女又以母親過生日為由要錢。苗華斌還停頓一下說,「我會不會說太多了」。

法官訊問苗華斌,為何傳簡訊給劉女說「一般人基本的成家,我都還沒有」。苗華斌說,成家指的是結婚後有小孩、家庭幸福美滿,並非要掩飾已婚身分,且他長期在國外,37歲才和妻子閃電結婚,沒有談過戀愛。

苗華斌說,按摩店員都知道他的身分,劉韋欣也曾向他讚美,「你太太好有氣質」、「你好優秀,可惜你已經結婚了」。劉韋欣則反駁,按摩店都叫他「sky苗」,老闆娘叫他「苗苗」,某天苗去她家聊天,之後就自己「撲上來」,堅決否認事前知道苗的已婚身分。

孫正華痛批,當初她覺得劉韋欣「很可憐」,同意劉女寫道歉信就撤告,但劉女非但未寫道歉信,期間還要一筆創業資金開店,揚言不付錢,「就要你(苗華斌)身敗名裂」。

孫正華語帶哽咽地說,丈夫長期在國外,不了解台灣社會,曾付錢給劉女應急、學英文,卻遭劉女恩將仇報,劉女發現「先生是個宅男」,還開價要3600萬元。劉女出庭時否認開價3600萬元,指控孫說謊,她只要求每月3萬元扶養費。10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