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商為創利潤 竟要員工競賽購菸

菸商為創利潤 竟要員工競賽購菸

【台灣醒報記者黃文瑜台北報導】菸商為賣菸,竟要員工消費!董氏基金會接獲來自菸廠及酒廠的員工指出,菸商為促銷新菸品,舉辦員工購菸競賽活動,除違法以批發價優惠員工,還公然獎勵蒐集菸包內的錫箔紙換獎勵金,甚至為達公司所訂定的營業目標,有部門主動由福委會購菸送員工。民間團體呼籲,政府一定要依法處最高7500萬元罰款。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林信和表示,菸商以競賽、降價或換取獎勵金做為促銷方式,已違反菸害防制法中的菸品促銷規範。因此民間防菸團體呼籲,政府一定要依法處菸商最高7500萬元罰款。 菸商為賣菸推出許多行銷手法,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說,台灣菸價非常低,菸商常以低價菸引誘青少年與勞工吸菸,菸商又為了提高銷售量,推出優惠吸引員工購買。而公司有近萬員工,等於已有近萬個家庭受害。姚思遠感慨說:「連為公司創造利潤的員工都不放過!」 董氏基金會強調,泰國已經公布,將在10月2日,執行菸盒警示圖片需佔面積85%的新法,相較於台灣的35%,是全球69個印製菸包警告圖國家中,圖示最小的一個。董氏基金會要求政府修訂菸害防制法,落實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訴求:菸盒警示圖面積擴大到80%。並採素面包裝,還要禁止菸草產業廣告、促銷及贊助。 圖說:台灣與泰國菸盒包裝警示圖比較,台灣只占容器面積35%。而且圖片被諷像是沒剔牙。(Photo by 董氏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