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記者 找幼齒拍露點照

中國時報【陳界良╱台中報導】 台北市警方偵辦攝影網站涉嫌雇用未成年少女擔任外拍模特兒,拍攝三點全露的猥褻照片,逮捕三名嫌疑人,其中一人是《蘋果日報》記者劉文淵;劉否認涉案,辯稱是進行調查採訪,但三名少女均指證,並指劉還暗示要不要性交易。檢方昨將劉等三人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起訴。 起訴指出,王德興九十七年起成立「台灣天使攝影」網站並且擔任版主,對外徵求外拍模特兒,召集攝影師拍照,地點在台中市西屯路的攝影棚,或前往汽車旅館。若是人體攝影,王會向參加者收二千到二千五百元。 檢警調查,劉文淵與林佳鋒九十七年加入網站會員,參與多場拍攝。隔年四、五月間,十五歲的A少女透過網站應徵外拍模特兒,由劉面試,並載她南下台中攝影棚拍照,王、劉明知A少女未滿十八歲,仍對她拍攝三點全露的猥褻照片,前後共五次。 十六歲的B少女在九十八年十月間,也是透過網站應徵外拍模特兒,王德興即要她到台中拍照,王、劉、林三人明知B少女未成年,仍在棚內對她拍攝露點猥褻照片四次,其中劉參與二次。去年十月間,警方前往攝影棚進行搜索,查扣猥褻照片等證物。 檢警偵訊時,王德興、林佳鋒坦承拍攝,但辯稱不知少女未滿十八歲。劉文淵則矢口否認犯行,並辯稱,他是記者,依報社長官指示追查攝影網站有無不法,但只要拍露點時段,他會迴避,沒有在裡面拍。他有向長官回報棚內有在拍露點照,但長官不認為是猥褻照片,他追蹤一年半後就結案。 檢警並未在劉文淵住處查獲未成年少女的猥褻照,但兩名少女及一名林姓模特兒均指證,劉就是時常載他們從台北到台中拍照的「陳大哥」,且有參與拍攝露點照。A少女更指劉曾在車上問她要不要跟他更進一步,還拿模特兒幫男生口交的影片給她看,還說男生就是他。 A少女指控,有一次劉一直告訴她說口交多少錢等,比拍照還好賺,感覺是在暗示她要不要進行性交易,她說不要。還有一次劉約她到台北的汽車旅館拍露點照,代價五千元,只有劉跟她兩人。B少女、林女也指稱,劉曾詢問有無需要性交易等。 檢察官為釐清劉文淵是否因工作需要而拍攝未成年少女,特地請警方去向劉的長官查證,劉的長官表示確實有要他去調查攝影網站,但也有告知不能違法,劉回報的調查結果並不具新聞性。 台中檢方表示,攝影網站聚集攝影師對未成年少女拍攝猥褻照片,明顯已涉不法,劉文淵明明知道,不僅沒有與報社進行揭發,促使公權力發動偵辦,反而多次向未成年少女暗示性交易,顯然已逾越採訪新聞的界限而涉不法,偵結後依法將劉等三人起訴。 針對旗下記者涉案,蘋果日報作六點回應:一、劉文淵策畫採訪此一新聞前,曾先向主管報備,是執行臥底採訪任務,目的在於追查模特兒外拍攝影活動是否涉及賣淫。二、劉不知所接觸之女子,是未成年。三、劉採訪過程中並未拍攝相關女子之裸照,檢警也曾搜索、查扣劉文淵之電腦,其中並無任何相關女子之照片、影片。四、檢察官在本案庭訊過程中,竟出示他人拍攝之裸照,指稱係劉文淵所攝,意圖誘導劉認罪。五、涉案女子對劉文淵之不實指控,疑係由於劉報導她們率眾搗毀「天使攝影網站」站長之辦公室,因而心生不滿所致。六、《蘋果》記者經常執行臥底採訪任務,劉文淵只是執行類似任務眾多記者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