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保險金 醫師等人遭判刑

從事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的業者傅建森,和部份醫院外科主治醫師,找尋民眾投保防癌險,再仲介到醫院門診就醫,採取檢體後摻入癌症組織詐領保險金,桃園地方法院全案審理終結,判處傅建森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被告則判處二年六月到十四年不等徒刑,全案還可以上訴。(李明朝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表示,被告傅建森結識賴德興、黃維林及吳源芳等從事醫療業務之人,認為可利用他們醫師資格,出具不實之診斷證明書,使未罹患癌症之病患,因此得向保險公司領取保險理賠而牟利,由傅姓被告找尋未罹患癌症之病患投保鉅額之健康保險,再仲介到其他被告任職醫院門診就醫,採取病患檢體後摻入癌症組織,交由不知情之病理科人員進行檢驗,再由病理檢驗報告開具不實診斷證明,共同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

合議庭法官全案審理終結,徐培元庭長表示,法官分別判處傅建森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黃維林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賴德興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十月,吳源芳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