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女法官 判決書竟然是「抄」來的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有沒有搞錯!判決書竟然也可以用「抄」的。高雄地方法院一名林姓試署女法官因為求結案績效,竟在來不及寫判決書的情況下,複製拷貝另案判決書交差。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30日再度審查她升任實任法官的書類,經表決後認定林姓女法官判決書類不合格,解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

有當事人檢舉該名林姓女法官,承辦案件時為求結案績效,在判決書來不及寫的情況下,竟然從去年開始就以「先複製另案判決書,事後再補送正確判決書」的手法交差應付。

而司法院也指出,該名林姓女法官曾經多次在無正當理由的前提下,超過4個月沒實質審理案件,並且延遲交付判決、不當積案;經司法院申誡兩次後,仍未見改進,因此將她移送公懲會。

對於解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一事,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表示,一切尊重司法院的決定,該名被解職的林姓女法官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