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良遭解職 判決確定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安泰投信前副總謝青良代操勞退等政府基金,卻涉嫌炒作盈正豫順股票坑殺政府基金1.5億元,案發後金管會下令解除他的職務,謝不服,馬上打起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16日判決,謝青良敗訴確定。 謝青良所涉嫌違反證交法的刑事責任,目前台北地檢署仍由檢察官陳韻如偵查中,近期內將偵結。 謝青良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金管會依法解除的職務,謝青良不服,打起行政官司,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今年4月29日判決敗訴。 謝青良隨即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6日宣判,上訴駁回。謝青良本件行政訴訟因而敗訴確定。 謝青良在99年6月3日、6月18日及8月20日,以呂榮杰名義共買進盈正股票50張,其所管理的勞退基金全權委託帳戶也在同年9月17日至29日買進盈正股票計600張,而謝某在99年9月30日作成盈正股票的個股損失達28%檢討報告時,他的投資建議為「以產業趨勢研判,盈正營收獲利表現可能低於預期甚多,在此情況下將反彈停損賣出。」 謝青良抗辯,買入及售出盈正股票屬於個人投資理財行為,並非自安泰信託獲知任何資訊而作為的判斷。 法官認為,謝在99年10月1日賣出盈正股票的決定,顯然與他自己撰寫的檢討報告所獲得資訊有關。他主張沒有利用職務所知資訊進行個人股票操作,不足採信。 金管會認定謝利用相關訊息謀取不當利益,以呂榮杰帳戶買賣盈正股票結果獲利約877萬元;謝從事投信此一行業幾近20年,應熟知相關規範及身為基金經理人於執行全權委託業務時,應符合忠實義務原則、誠信原則及專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