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加強市有財產開發利用成果可期

臺中縣、市合併升格後,100年度臺中市政府成立「臺中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以加強市有財產之開發利用;最近市府財政局利用該基金價購部分建物及土地,以進行整體開發,未來坐收的權利金及租金數億元,有助市府財政收入。

財政局表示,目前該局運用「臺中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預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價購中國青年救國團所有坐落本市豐原區中山路506-2號建物,以利坐落本市豐原區豐原段778-8地號等14筆市有土地整體開發利用。

目前該開發案正辦理處分程序,預定於103年辦理招商。本開發案係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預期除可收取地上權權利金1億7千萬元外,每年並有土地租金收益挹注市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