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內長同口徑:實價登錄做好 再談課稅

【記者郭宜均/張健 台北報導】對於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的時程,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8〉日表示,實價登錄8月1日才上路,先做好實價登錄,再討論實價課稅。 雖然內政部多次表示,推動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為資訊公開透明,在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已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不作為課稅依據。不過各界仍視實價登錄為邁向實價課稅的第一步。 財政部評估,實價登錄的房、地交易價,仍是一筆價格,房屋和土地不大可能分開登記;但房、地稅制是分開的,要如何分攤計算「實價」需要再研究,否則徵納雙方都會有意見。 張盛和認為,實價課稅不一定指所得稅,讓土地公告現值接近實價,也是一種實價。如果比照其他國家將房地合在一起課稅,因涉及憲法層次的土地增值稅修改,變動太大。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健全稅制必定是健全房市的一大課題,但稅制改革必須提出完整配套與研究後提出,免得引發市場不確定因素,造成恐慌。2012/7/28 李鴻源:實價登錄不是實價課稅 【記者張健台北報導】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8月1日上路,內政部長李鴻源昨〈28〉日表示,實際登錄有助於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不過實價登錄不是實價課稅,目前也沒有實價課稅的規劃。 攸關全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的「地政三法」,也就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去年12月30日三讀過關,經行政院核定自今年8月1日實施,讓總統馬英九宣示的居住正義邁出關鍵一步。 李鴻源受訪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有助不動產成交案件價格透明化,不過,實價登錄不是實價課稅,希望大眾不要過度反應。 實價課稅是否是下一步的推動目標?李鴻源說「目前沒有規劃」。 8月1日施行實價登錄後,不動產成交案件的權利人(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制度8月1日實施,內政部表示,預估今年10月後可查詢相關成交案件資訊,若單一區段案件少,將研擬擴大區段化,達到去識別化目的,保障買方隱私。 內政部表示,8月1日起包括地政事務所所收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案件,以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成交案件,都必須申報實價登錄。 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指出,由於登錄資訊有1個月申報登錄期,並經過篩選、區段化及去識別化處理,預估10月後可查詢相關成交資訊。王靚琇說,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應由買方進行申報,買方若委託地政士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則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買方不必申報。 王靚琇強調,申報人若逾期未申報,地政士、經紀業或未依限改正的買方,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內政部呼籲需申報的民眾或業者應注意時效,以免受罰。2012/7/28 實價登錄 代書費視個案調漲 【記者張健台北報導】買賣房屋約 9成由地政士(代書)代辦過戶,地政士認為實價登錄8月1日上路後,查證工作量增,將視個案調漲代書費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蘇榮淇說,公會不鼓勵加價,但要求地政士清楚說明收費方式再接案。 蘇榮淇表示,雖然內政部認為申報文件表格化,作業已簡化,但交易資訊不只是申報買賣成交價格,還要登錄建物型態和格局,車位型態,房價異常 (太高或太低)要註明原因,違建或兇宅也要備註。 蘇榮淇認為,不動產交易當事人是買賣雙方,交易前期最清楚狀況是房仲,地政士只在簽約時才參與,結果實價登錄的責任卻在地政士。 蘇榮淇指出,未來要正確填寫交易資訊,例如確認建物是否住商混合、工業廠房當住宅、機械車位或坡道平面車位,地政士要多花時間實地勘查或蒐集資料,勞務量將大增。而且申報錯誤沒有補正的機會,政府可直接開罰3至15萬元。 蘇榮淇強調,一筆不動產交易,代書費收不到 2萬元,卻可能因為實價登錄資訊錯誤被罰 3萬元,收益與責任不相當。他說,每個案件增加的勞務不一,公會不鼓勵增加收費,但要求會員事前說清楚收費再接案。201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