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營所稅率須回復25%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為提振國內低迷景氣,經濟部提出再度實施短期租稅優惠,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6)日表示,若要恢復5年免稅的租稅優惠,前提是現行17%的營所稅,須回到減稅前的25%稅率,否則國家財政將更加困窘。 張盛和說,恢復租稅優惠並非不可行,但站在稅收角度,將要求營所稅率回到原來的25%,若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工商界認同,財政部也可配合實施。 過去政府為刺激民間投資意願,曾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針對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二度增訂企業投資可適用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獎勵辦法。不過,促產條例已於98年底落日,若要恢復租稅優惠,首先將面臨無法源依據的衝擊。 張盛和表示,促產條例提供的租稅優惠,過去多用在扶植策略性工業,包括高科技業、能源再生利用、打造國際品牌等,培育出台積電、宏達電等知名大廠,可見其功效,但目前政府的租稅工具已經用完,不宜再談減稅。 張盛和表示,在促產條例落日後,取消的租稅優惠高達1480餘億,財政部據此財源規劃減稅方案,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由原25%降至17%,個人綜合所得稅各級距也調降1%稅率;因此,若要恢復租稅優惠,財政部將要求恢復原本的稅率,否則國家財政將更加困難。 他指出,財政部取消促產條例的租稅優惠,目的在於不讓政府的補助措施只集中在特定產業上,同時搭配調降營所稅率,讓國內高達99.5%的中小企業也能受惠,達到資源重分配的效果。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英世也指出,現行17%的營所稅,在租稅負擔率低的我國,稅率已是相當低,減稅是公共資源的減少,應審慎評估;加上產業創新條例中,已針對企業創新的研究發展,提供投資抵減,對於提升國內產業競爭力已有助益。 過去租稅優惠多由大企業享有,國內99.5%的中小企業很難拿到租稅優惠,而政府目前的政策是要扶植中堅企業,若要針對特定產業恢復租稅優惠,恐衝擊國內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張盛和強調,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所增加的稅收「已用來減稅減完了」,加上相關租稅將於未來7至8年後,才能完全回收,在此情況下來談減稅,國家財政將更無法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