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國際機票 消費者更有保障

消費者購買廉價航空機票或在網路購買到的特價機票,將更有保障,因為有關國際機票新修正的定型化契約規定,要求業者必須在網站上或是售票處把相關資訊揭露清楚,包括更改日期、行程、航班是否要收取價差、手續費,以及托運行李是否免費,還有就是規定退票作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個月。 許多要出國的民眾,往往會因為機票上密密麻麻的數字,以及英文代號謎題而感到困惑,特別是消費者往往為了購買廉價的航空機票或是在網路上購買到的特價機票,由於機票上載明的相關資訊不夠透明,以致引發消費糾紛與爭議時有所聞。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昨(三)日表示,為了改善前述消費問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業已討論通過交通部所研擬的「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修正草案)」,將有助於消費者更清楚明確了解所購機票可否辦理更改、退票及行李託運相關事宜。 他說,有些民眾往往購買了廉價機票或是特價機票之後,依然認為自己有更改日期及行程的權利,可是業者會認為,消費者已經買了廉價及特價的機票,就應該依照指訂的日期與航程來搭乘班機,而或許有業者同意消費者更改,可是也會要求補足價差,而這樣一來又會讓消費者質疑,航空公司所揭露的消費資訊對消費者並不公平。 也因為這一類消費爭議,陳星宏指出,新修正的「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指出,業者既然要賣廉價機票及特票機票,就應該要清楚告訴消費者,是否可更改「日期」、「行程」、「航班」、「艙等」;如屬可更改者,也要告訴消費者在更改時是否需付「價差」、「手續費」等費用。相關機票更改資訊應於航空公司網站或原售票單位明顯處公告揭露。 此外,新修正的「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規定,業者應勾選該機票是否可辦理退票;如屬可退票者,其航空公司及旅行業之退票作業時間加總不得超過三個月,但如有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退票作業時間如須延長,原售票單位應即時告知旅客延長之原因及期間。 對於國內離島航空機票有無類似前述消費爭議?陳星宏表示,國內航空機票消費爭議比較少,主要消費爭議通常都是在國際機票,因為國際機票金額比較高且屬於預訂性質,至於國內航空機票不是當天購買就是前一天預訂,所以這一類的糾紛可以說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