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被罵"烏龜"不滿 提告判賠3千

軍官被罵"烏龜"不滿 提告判賠3千

烏龜到底是不是罵人的話呢?高雄橋頭有兩戶鄰居長期不睦,其中傅姓人家在一次爭吵中形容對方是烏龜,遭對門的黃姓海軍軍官告上法院,一審獲判無罪,但二審法官認為,烏龜有罵人膽小懦弱的意思,判賠三千元。

不時向主人撒嬌,可愛的拉不拉多犬竟然成為兩戶鄰居告上法院的導火線。原來傅姓人家時常會把狗牽到戶外曬太陽,卻引起對門黃姓男子的不滿,雙方一言不合後,黃姓男子回到家裡拿出攝影器材向外蒐證,遭傅家大兒子怒罵烏龜,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被告的傅姓男子父親幫兒子緩頰,只是法官從監視影帶認定,烏龜兩字是對黃姓男子罵的。一審法官認為是形容黃姓男子遲不出面,沒有污辱的意思,但二審法官卻認為,烏龜是形容膽小懦弱,有貶抑之意,判賠三千元。

拿出之前的判決書,傅姓男子父親表示,黃姓男子是海軍軍官,兩年前搬來後卻時常找他們麻煩,甚至還因為花盆擺放位置,將他們告上法院。提出告訴的黃姓男子不在家,無法得知回應。

只是和對方鄰居長期不睦,黃姓男子恰巧又是軍人身分,在國軍形象低迷之際,恐怕再度引發爭議。民視新聞曾虹雯呂鎌顯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