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女菜販不成 男貼傳單罵女遭罰8萬

台北市一名男子在市場認識一名女菜販,為了追求她,男子花錢又送禮物。但追求不成,竟然還發現女菜販對他說謊,氣得男子在市場附近,到處張貼女菜販「騙吃騙喝」的傳單。女菜販自覺受辱,對男子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判決男子必須賠償女菜販名譽損失8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去年二月開始,台北市萬大國小附近,被人貼了一堆傳單,上頭不但貼有一名女子的照片,甚至還有這名女子的背景資料,除了寫說她育有三名和不同男人所生的小孩之外、她還騙人說自己單身,甚至在菜市場騙吃騙喝、到處說謊,連賣東西都會偷斤減兩,要住附近的鄉親小心被騙。這名女菜販看到傳單後,覺得名譽受損,所以對貼傳單的男子提出訴訟,並要他登報道歉。 男子在庭上強調,他為了追求女菜販,只要女菜販開口,就想盡辦法替女菜販達成。他不只幫女菜販繳一年房貸、付小孩學費,甚至還送她首飾、高級化妝品等。最後,他卻發現,女菜販除了對他謊報年齡,還與別的男人交往,他才會在一氣之下,犯下大錯。法院認定,男子確實侵害女菜販的名譽權,因此,判他需賠償女菜販8萬元的名譽損失,但審酌男子是在特定地區,造成女菜販的名譽損失,所以不須要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