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死纏爛打 就是性騷擾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不少人都遇過追求者過度追求的行為,跟蹤或站崗也是常見的行為。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的大直婦女暨家庭中心主任吳毓婷表示,民眾碰到這種情況,可以用性騷擾名義對行為人進行申訴。 親密關係暴力致命危險因子中,跟蹤行為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危險因子,許多遭受親密伴侶殺害或企圖殺害的被害人曾遭加害人跟蹤,但因跟蹤行為初期不一定伴隨肢體或精神暴力行為,且常難以具體蒐證,因此被害人及周遭親友常易因此忽視嚴重性,讓被害人陷入致命危險情境中。即使雙方沒有親密關係,也常出現過度追求者以跟蹤、站崗方式,讓被追求者感到心生恐懼。 由於跟蹤與站崗沒有實際言語以及肢體接觸,民眾誤以為無法可治。吳毓婷表示,民眾可用行政申訴的法規進行申訴,如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及性騷擾防治法,被害人可申訴的單位包括學校、公司及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若不知道跟蹤者的所屬的公司,也可直接向警方報案。 吳毓婷表示,遇到有人跟蹤、站崗時,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蒐證,可以利用錄影機、照相機證明行為人頻繁地出現在當事人所在的地點,或是請警方調閱附近的監視器畫面,藉以證明跟蹤者出現的地點、時間、頻率。吳毓婷指出,許多跟蹤者面臨警察盤問時,都會辯解自己是為了找朋友或是辦事才到特定地點,但如果有錄影畫面、監視器畫面,就可以證明跟蹤者是為了跟蹤被害人而來。另外,如果有人證,也可做為證據之一。 吳毓婷指出,雖然跟蹤者與被害人沒有實際肢體接觸,無法構成刑事上的犯罪,但可依性騷擾的行政申訴方式,阻止跟蹤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