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勞基法 高市裁罰30家公司

高雄市勞工局公布今年第二季的勞動檢查結果,一共開罰包括保全業、醫院、餐廳、以及百貨公司等30家公司,他們違規的情況都是因為讓員工超時工作、沒有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等,其中有多家公司都是累犯。(林憲源報導)

高市勞工局依照違反勞基法規定開罰一共三十家事業單位,高市勞工局說明,包括強固保全、嘉賀保全、南台灣汽車客運、油機工業、界龍工業、新光三越、大同電訊、阮綜合醫院、瓦城泰國料理等30家公司,因為超時工作、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未給例假及資遣費等,分別開罰22萬至4萬元不等。

高市勞工局長鍾孔炤表示,當中的強固保全(累計20萬)、南台灣客運(累計18萬)都是第二次被公告,因為屢犯所以加重裁罰,更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另外嘉賀保全因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工資未全額給付及超時工作,勞資爭議不斷,裁罰共計22萬元。餐飲百貨業方面,新光三越百貨因加班費問題、未給例假、休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被裁罰8萬元;金礦咖啡亦因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及超時工作,遭裁罰6萬元。

勞動基準法罰則已於去(100)年7月1日起修法上路,雇主如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等,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如果沒有限期改善,可按次處罰。

據勞工局統計,截至今(101)年5月底,已開出545張裁處書,累計裁罰金額達一千萬零七萬六百元,事業單位違法事由以「未給加班費、超時工作及未置備出勤紀錄」等居多。勞工局強調,如事業單位違法情節重大或屬累犯,嚴重損及勞工權益,均加重裁罰,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違法事項,並提供求職者參考。

而因應畢業生求職季與暑期工讀潮,高市勞工局近期加強餐飲零售業、建教生、人力派遣業等專案檢查;其他如醫療院所、倉儲運輸及國道客運等業別,亦持續辦理各項勞動檢查,並按月舉辦法令宣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