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投信投顧加強差異化管理 若再生弊案 撤銷負責人

金管會今(10)日舉行「投信投顧負責人聯繫會議」,金管會在會中發表4大管理原則,其中,將加強差異化管理,若投信業者沒做好內稽內控及風險控管,再發生弊案,不排除依法嚴予處分、直接撤銷該投信公司負責人。

金管會今天邀集21家投信投顧事業負責人,舉行聯繫會議,業者關注焦點聚焦在「兩岸業務往來」、「基金產品種類開放」及「業務管理鬆綁」等,金管會表示,將持續檢討放寬投資標的的信評限制,並簡化申請程序,未來在差異化管理下,投信優等生將不再一次只能送審一檔基金,並進一步擴大得適用申報生效基金範圍。

金管會在會中發表4大管理原則,包括:一、鑑於誠信是投信投顧產業的核心價值,業者應強化守法與紀律並重視風險控管,以提升投資人信心;二、未來政策會朝向自由開放立場,透過法規鬆綁,提升業者競爭力,並鼓勵產品創新;三、亞洲市場在未來極具發展潛力,業者除繼續深耕國內市場,也可強化布局亞洲市場;四、業者應強化內稽內控,未來並將視業者內控運作情況,進行差異化管理,對於違規情節嚴重者,將嚴予處分。

對於法規鬆綁部分,金管會表示,先前已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放寬基金操作彈性,及修正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讓外資投資我國投信基金更為便捷。

金管會也指出,將持續檢討放寬投資限制,例如放寬基金投資標的的信評限制,並持續簡化申請程序,例如在差異化管理下對於表現較佳的投信,得不限同時只能送審一檔基金,並進一步擴大得適用申報生效基金範圍。

金管會表示,對於業者提出多項建議,將會進一步深入研議,在興利與除弊並重原則下,期望投信投顧業者加強法令遵循制度,並落實風險控制制度,將朝積極面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