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爭議案件判例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判決案例,今年底前將開始逐步上網公告。 為讓消費者、金融業者能進一步瞭解消費爭議的處理過程,金管會督促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應比照法院判決作法,將完成的案件態樣詳述、公布,如此一來能有利消費者,一旦看到與自己狀況相似時,就能跟進提出,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第3季止,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已收受869件申訴案件,以及554件申請評議案件。其中,申請評議案件中,有149件試行調處,調處成立127件,比重達85%。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總經理莊永丞表示,去年成立至今,不僅是調處,也評議完成多件金融爭議,今年年底就會開始把這些案例都公告上網,透過真實狀況讓其他民眾瞭解,發生類似爭議時,可能最終結果會是如何。 但因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時,無論是對消費者或金融機構,都有保密義務,所以作法不可能與法院一模一樣,會把人名、機構名作保留,重點在突顯金融消費爭議的事端。 莊永丞指出,目前國內又已經有個資法,相關保障更周全,為避免引發其他不必要爭議,甚至被指控「間接影射」,案例提供必須做些許修改,但原因、結果都會如實登出,具有一定參考性。 他提到,現在初步整理後,大概會先有20多個態樣案例可提供,未來持續增加,讓面向範圍愈來愈能含括。 莊永丞透露,其實不只消費者,金融業者也很想看看其他案例,尤其評議遭無理由需賠付給民眾時,都會很想知道同業的狀況是如何,因此未來把案件態樣像資料庫一樣建立起來,對整體金融環境也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