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被控涉台電購煤 特偵簽結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民進黨籍立委林佳龍告發前行政院長陳(沖)涉貪包庇台電購煤弊案,特偵組調查台電公司無不法異常,陳(沖)也無不法,全案簽結。

全案緣於林佳龍在去年召開記者會表示,台電購煤長約黑幕重重,依據台電公司100年度與101年度的預算表顯示,火力發電費用增加金額高達新台幣591億元,而火力發電費用主要來自購煤,火力發電費用增加是台電鉅額虧損的唯一原因,他懷疑購煤可能涉及弊案,並向特偵組告發時任行政院長陳(沖)涉貪及包庇。

特偵組調查火力發電費用預算暴增部分,調閱台電公司100年度至101年度火力發電預算明細、各項火力發電燃料成本預算比較表、97年度至101年度火力發電費用細項等,並傳訊台電人員作證,難認定陳(沖)有介入、包庇的不法犯行。

另外,特偵組調查97年7月間以天價購煤並簽訂長約,台電公司是依據燃煤採購處理要點規定,以長約為主,現貨為輔,長約第1年價格由競標決定,第2年則以議價方式決定,主要參酌亞太地區年度長約價格;現貨價格則由競標決定,並傳訊相關證人作證,查無不法。

至於液化天然氣(LNG)採購成本相較於鄰近日、韓等國偏高部分,特偵組調查發現,天然氣的採購免定底價,台電公司購入天然氣是由中油公司獨家供應,未查出有不法情事。

特偵組指出,經查台電公司在購煤等案件,均按照公司規定辦理,沒有不法異常情事,也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陳(沖)涉有包庇、不法等犯行,予以簽結。1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