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設籍滿10年可組黨

針對以大陸配偶為主的「中華生產黨」提與其他政黨合作取得立委席次一事,陸委會今天表示,若大陸配偶取得身分並設有戶籍滿十年,依法可以組織政黨或登記為公職候選人。陸委會指出,大陸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取得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即具選舉權;至於組織政黨或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依規,陸配須設有戶籍滿十年。 據陸媒報導,以大陸配偶為成員的「中華生產黨」正與國民黨黃復興黨部談判,希望以個人身分加入黃復興黨部,中華生產黨可獲一席保送立委名額。不過,上述說法,遭黃復興黨部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