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設籍滿10年 可組黨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6日電)針對以大陸配偶為主的「中華生產黨」提出與其他政黨合作取得立委席次一事,陸委會今天表示,若大陸配偶取得身分並設有戶籍滿10年,依法可以組織政黨或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指出,大陸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取得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即具有選舉權;至於組織政黨或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陸配須設有戶籍滿10年。

據大陸媒體報導,以大陸配偶為成員的「中華生產黨」正與國民黨黃復興黨部談判,希望中華生產黨黨員以個人身分加入黃復興黨部的新移民委員會,中華生產黨就得到一席保送立委名額。

不過,上述說法,已遭黃復興黨部否認;中華生產黨黨主席盧月香今天也告訴中央社,對於給陸配一席立委名額部分,雙方「還沒談到這個」。10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