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財損 擴大地震險當靠山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止,全台灣近817萬住戶中,已有約242萬餘戶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全國平均投保率約為29.7%,產險業者呼籲,為減輕地震發生時可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建議可再投保「擴大地震險」來降低風險。 台灣自921地震後,已將地震險列為政策保險,雖然近年投保率提升,仍有七成以上的民眾未投保,且投保地震險的民眾多數是因應銀行房貸需求而購買,鮮少人會主動向產險公司投保地震險,可見民眾風險意識仍有待加強。 金管會表示,目前產險業者推出的「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主要為附加在火險的下面,也就是民眾只要投保「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就可同時享有火險和地震險的雙重保障。 其中「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主要是保障因地震或地震引起的火災、爆炸、地層下陷、開裂、決口等狀況,造成房屋建築物倒塌或不堪居住達到「全損」程度時,而予以理賠。 按照現行規定,投保地震險的每一個受災戶,都可享有「臨時住宿費用」最高20萬元和造成房屋全損時,每戶最高150萬元的補償,而現在地震險年保費為1,350元。 由於現今房價高漲,房屋價值動輒數百萬到上千萬元,若以「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最高保額150萬元來看,仍有很大的差距,加上必須達到「全損」程度才能申請理賠,因此地震時造成的房屋牆壁龜裂、裂縫等損失,保戶就無法獲得賠償,建議可加保附加險「擴大地震險」來補強保障。 華南產險強調,「擴大地震險」是除因地震引起的洪水不保外,其餘承保事故與地震基本保險同,而且即使未達到「全損」程度,造成房屋建築物或屋內動產損失時仍予理賠。 換句話說,若是地震造成房屋牆壁龜裂、屋內家電用品損壞等情況,都可獲得賠償。此外,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清除費用」也包含在「擴大地震險」的理賠範圍內,相較於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擴大地震險」的承保標的更廣、理賠範圍更大,對保戶保障也更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