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違添加物 罰鍰刑責擬修法提高

衛生署已經要求八大類食品業者、以及攤商,必須從6月1日起、張貼產品安全檢驗證明,立法院今天也臨時改變議程,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這一回、朝野立委的口徑一致,各個修法版本都要提高不肖業者的罰款及刑責,甚至還有立委提案,若因食品毒害證明致人於死,最重處以無期徒刑,罰款兩千萬。 在櫃臺擺上檢驗合格證明,並貼上北市府檢查通過的貼紙,毒澱粉事件持續擴大,衛生署要求包括肉圓、粄條、黑輪等八大類食品業者、攤商,要在6月1日起,張貼產品安全檢驗證明,但由於時間緊迫,攤商是抱怨連連,為了輔導攤商在最短時間提出相關安全證明,台北市衛生局率先推出"安心標章貼紙",方便民眾辨識。 ==北市衛生局處長 邱秀儀== 民眾只要到我們賣場 看到我們的業者 有貼上這樣一個標章貼紙 就代表這裡的檢驗報告 或是相關出具的文件 是經過衛生局確定 判讀是合格的產品 == 民眾== 還是會擔心 也不一定說檢查出來 就完全是合格的啊 國內食品安全最近頻頻亮起紅燈,都是與違法添加物有關,立法院29號臨時變改議程,審查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表示,朝野、中央口徑一致,除提高檢舉獎金之外,各版本的共識是提高罰鍰及刑責。 ==食品藥物管理局長 康照洲== 譬如說原來3到15萬的 是不是可以 把它變成3到300萬 4到20萬的就4到400萬 委員也有提到這個 把它那個刑罰的部分 甚至也要提高應該 也要用刑責來 不能只有罰錢 由於黑心食品層出不窮,讓政府抓不勝抓,衛生署希望立委能挑燈夜戰,讓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更完備,對不肖業者祭出重罰、重刑,並趕上31號周五本會期最後一天的院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