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退輔會受理申請

(軍聞社記者林宜慶臺北十七日電)行政院退輔會民國一0一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即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凡符合條件者,逕洽各縣市榮服處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退輔會表示,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對象為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支領軍公教月退休金、生補費、贍養金者,以及榮民和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公務機關(構)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補費者;榮民及其配偶或榮民遺眷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者。
退輔會指出,經核定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及其配偶或遺眷,則不適用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立及已立案私立之五專前三年、高中(職)(以上不含公、軍費生)、國中、國小,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不得記(或累記)大過一次以上。此外,榮民前配偶(不具榮民身分),其戶籍已記載榮民子女監護權歸屬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至於就學補助金額方面,則區分五專前三年、高中(職)為新臺幣三千元;國中、國小為新臺幣五百元。各項申請條件、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等詳細資訊,請至退導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