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將手機帶入部隊的懲戒案件今年或將達到2500例

統計顯示,因為偷偷將違反部隊規定的手機或智能手機帶入部隊使用而被懲戒的案例在最近10年間增加了38倍之多。

國防部9月27日向無黨派議員金亨泰(浦項 鬱陵)提交的國政監查資料顯示,2003年只有49件的違反手機攜帶規定的案例在2011年飆升到了1855件,今年截止8月份已經達到了1682件。金亨泰議員室表示,考慮到今年違反規定者的增加趨勢,到年底這一數字有可能超過2500件,相當於十年前的50倍還多。從違反規定的案例來看,大部分違反規定者都是一般士兵,共有3892人,而被查出的將校只有88名。

根據國防部規定,個人將手機或智能手機帶入營地內時,必須向負責安保的人員進行報告登記,而且士兵必須在得到部隊首長的批準後才能使用手機或智能手機。

在本報報道了“偷偷使用智能手機進行聊天或使用社交網絡(SNS)的士兵不斷增多”的消息之後(8月13日第22面),國防部製訂了一係列應對政策,首先頒布了“SNS行動綱領”,並給了一周時間讓官兵們主動上交智能手機,之後對部隊官兵展開了悉數搜查。

部隊內部之所以禁止使用智能手機,是擔心軍事機密會通過SNS等社交網絡服務泄露到外部。無意之間用智能手機拍攝的照片都可能自動被用作GPS情報信息。如果此類信息被一般人知曉,很可能造成軍事機密設施位置的暴露。事實上,在今年8月被查出的違反規定使用智能手機的案例中,就有利用facebook將自己的日程和移動記錄全部分享到網上的運輸兵,以及用手機拍攝自己所在部隊的內部照片傳到網上的行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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