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大義滅親!三星蘋果雙雙被判侵權 產品禁售

南韓法院裁定,蘋果和三星彼此侵犯專利,需作賠償。
南韓法院裁定,蘋果和三星彼此侵犯專利,需作賠償。


南韓法院裁定,蘋果和三星彼此侵犯專利,需作賠償。

《華爾街日報》周五 (24日) 報導,三星電子 (Samsung Electronics Co.)(005930-KR) 以及蘋果 (Apple Inc.)(AAPL-US) 的專利訴訟戰爭,在三星老家有了意外進展,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決,雙方均有侵犯彼此專利之實,需作損害賠償。

3 名法官組成的團隊表示,蘋果侵犯三星 2 項科技專利,但三星確實也盜用 1 項蘋果專利權。法庭判決雙方損失賠償費不多,必須停止在南韓銷售侵權產品。

但遭到點名禁售的清單,並不包括兩造最新的電子產品,蘋果 iPhone 4 和 iPad 2 被禁賣;三星方面則是智慧手機 Galaxy SII、Galaxy Nexus,以及平板電腦 Galaxy Tab、Galaxy 10.1。

法院同時裁決,消費者「不可能」搞混三星和蘋果智慧手機差異,且三星的智慧手機商標,並不侵犯蘋果專利。

根據法官意見,三星侵用蘋果「彈回畫面」(bounce-back) 設計專利,用戶捲動照片、網頁或文件邊緣時,螢幕畫面會自動彈回。

本次判決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影響,兩造於全球舞台上的大規模爭端仍難平息,美國法庭審判結果即將出爐,澳洲法院也於 7 月開始審理,戰火共綿延至 9 個國家。

南韓法庭勒令蘋果,對每項違規侵犯的專利支付 2000 萬韓元 (17,650 美元) 賠償金;三星則得支付 2500 萬韓元,或 22,000 美元,遠少於兩造先前各自籌募的準備金 1 億韓元,或約 9 萬美元。

蘋果股價盤後小漲 0.14% 至 663.57 美元;台北時間 12:27,三星午盤股價挫低 1.32% 至 127 萬韓元。

蘋果股價線圖

三星股價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