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蘋果三星互侵專利

中國時報【黃文正╱綜合報導】 美國蘋果公司與南韓三星公司專利訴訟大戰第一回合的結果出爐。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廿四日裁定蘋果侵犯三星兩項通訊技術專利,三星也侵犯蘋果「彈回畫面」(bounce-back)專利,雙方須互付損害賠償,相關侵權產品禁止在南韓銷售。 判決書指出,蘋果iPhone和三星Galaxy S手機的外觀設計有很多相似之處,像是圓角和大螢幕,但這些相似點先前的產品也有。而兩造都清楚標示公司標誌,很難說消費者會混淆。 依據判決,蘋果的iPhone 3GS和iPhone 4手機,以及iPad 1與iPad 2平板電腦等四項產品在南韓禁售,三星的Galaxy SII手機及Galaxy Tab平板電腦等十項產品也不准銷售。至於蘋果iPhone 4S和三星Galaxy SIII則不受影響。 另外,蘋果須支付三星四千萬韓圓(約台幣一百零四萬元)賠償,三星則須賠蘋果二千五百萬韓圓(約台幣六十五萬元)。《華爾街日報》則指出,這項判決象徵意義大於實際影響,因兩造專利權大戰主戰場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