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30元咖啡廣告 被民代質疑宣傳不實

台電30元咖啡廣告 被民代質疑宣傳不實

新頭殼newtalk 2013.08.16 謝莉慧/綜合報導

台電公司的官網以及繳費信封上最近出現了一則廣告,宣稱30元的咖啡可以看42吋液晶電視93小時、吹冷氣12小時等,但經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實際換算後,今(16)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台電廣告不實,也認為台電藉此鼓吹民眾濫用電力。對此,台電回應,該廣告是要突顯國內電價不貴,漲價對於一般住家的生活影響不大,並希望國人珍惜用電。

根據該「咖啡的來電時間」廣告指出,30元的咖啡換算成電費,可以看42吋液晶電視31天(3小時/天)、洗12公斤的衣服27次(50分鐘/次)、開28w2支電燈25天(8小時/天)、吹冷氣12小時以及用冰箱11天等。

但謝志忠找來數10年的電器維修老闆徐冠英換算,以非營業用戶、每月500度以下的用戶換算,用同等數據換算,電價應該是105元左右,並非30元。謝志忠質疑台電的新廣告騙很大,而且變相鼓勵用戶耗電。

對此,台電發言人李鴻洲表示,該廣告的目的並非鼓勵用戶耗電,而是訴求台灣電費很便宜,調漲電費是合理的。台電指出,國內平均住家用電1天花不到30元,為了讓民眾容易理解,才以30元的咖啡做為比喻換算,絕不是要民眾浪費電,反而是希望讓民眾了解享受低電價,更應該珍惜。

至於被質疑廣告內容不實,台電澄清,其計算基準包括電視機以某牌耗電量120瓦、每天看3小時計算,冷氣機、洗衣機也選擇民眾常用的機種,耗電量分別為860瓦、488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