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高中超收冷氣費? 北市:家長自由樂捐

臺北市議員質疑,臺北市國高中強制收取冷氣費。教育局回應,冷氣費是家長會募款和家長自由樂捐,用做機器的汰舊換新;使用費則是學生使用冷氣的電費和維護費。未來會要求家長會在收費時強調「不限金額,自由樂捐」,避免誤會。

臺北市議員高嘉瑜質疑,按照教育部規定,國中小的代收代辦費,只能收教科書籍費、住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和午餐費,其餘款項不得再收,並且規定高中職冷氣費用最高收費上限為四百元,但是許多學校卻以家長會募款的名義,要求新生繳交超過一千元的冷氣維護費,甚至像是蘭雅國中,以及另外八所公立高中學校,包括永春、麗山、內湖等,甚至再加收取冷氣使用費。

教育局中教科科長譚以敬回應,冷氣機不屬於學校基本設施,沒有編列預算,必須由家長會募款安裝,但是家長會不得強迫學生繳交冷氣費用,是以自由樂捐的方式處理,未來會提醒家長會特別強調「不限金額,自由樂捐」。另外在使用費的部分,除非學校使用冷氣儲值卡,用多少花多少,否則是以每學期收費四百元冷氣使用費來處理。

建中家長會長汪明賢表示,建中新生收取冷氣維護費一千五百元,是以募集和自由捐獻的方式進行,只是衡量冷氣每四到六年的汰換率,會有建議金額在上面,未來會在收費單據上再三強調「自由樂捐」。他說,冷氣維護費是獨立基金,專案管理,細目也都在網路上,雖然專款帳目上有超過190萬的金額,但是去年建中汰換掉一棟大樓的冷氣就花了超過兩百萬元的費用。蘭雅國中家長會長林正賓也強調,家長會在新生入學時,都會問卷調查家長意願,沒有強迫繳款;如果家長沒有繳款,也不會剝奪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