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修正 假發票核銷解套 500教授免當貪汙犯

會計法修正 假發票核銷解套 500教授免當貪汙犯

中國時報【陳志賢、胡清暉、侯俐安╱台北報導】 立法院修正會計法,將涉及假發票詐領補助費的全國超過五百名大學教授除罪化;目前全國檢調調查中的數百件教授假發票案,等會計法修正案由總統公布生效後,可能做出不起訴處分,彰化地檢署先前起訴的十餘名教授,日後可能由彰化地院諭知免訴判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天說,已指示檢察司在法律生效前,針對修法內容與相關案件研究處理。 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洪泰文說,身為執法人員,法律如何修正,就依法處理。他認為,法律修正應考慮人民與社會的觀感問題,所以修法除罪適不適當,應該要問國民。另目前擁有最多教授假發票案件的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則說,將依照修法後的法律規定依法處理。 檢調偵辦公立大學教授假發票案,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涉案教授人數遍及全國,曾召集相關檢察署開會,將涉案教授身分統一定調為授權公務員,依貪汙罪論處,卻引起學術界反彈,認為如同首長特別費,是陳年陋規、歷史共業,一旦嚴辦,恐怕「血流成河」。 已起訴者 可望獲判免訴 立法院趕在前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一○一年底以前大專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均不需負民、刑事責任,幫身陷貪汙風暴的數百名教授解套。 刑事訴訟法二五二、三○二條規定,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檢察機關應予不起訴處分,法院則諭知免訴判決。 因此台北市調查處目前偵辦中的台大醫師柯文哲等二百多名教授貪汙案,將暫停偵辦,台北地檢署偵辦中的一百多名台大、師大、政大教授,日後可能獲不起訴處分,部分獲交保的教授,保證金可獲發還。 另彰化地檢署去年底起訴十餘名教授,日後將由彰化地院做免訴判決。中正大學化工系教授林昭任貪汙案,二審被判五年,甫獲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亦可望獲免訴判決。 學界支持:可安心做研究 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昨表示,「核銷制度順暢,研究人員可以安心做研究了。」台大發言人張培仁說,學術研究有很多是屬於探究未知的領域,應該在法令上多給予一些彈性,因此,台大支持立法院的修法。 成大重申,大學一定要做內部稽核,成大已設立「稽核室」,以前一個月平均有卅件的經費虛報,去年實施稽核後,已大幅減少,成效不錯。 東華大學校長、前國科會主委吳茂昆認為,把「公款公用」修法「除罪化」,有其重要意義。他提到,校方考慮成立專責採購的部門,讓教授專心做研究,不涉入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