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具電癱孝子 工廠判賠1779萬

情何以堪謝自瑋被高壓電電擊癱瘓3年,媽媽辛苦照顧。(吳敏菁攝)

中國時報【林偉信、吳敏菁╱台北、彰化報導】 國內知名的機油缸組鑄造廠鑫東大鋼鐵,三年前,廿九歲員工謝自瑋因廠內機具漏電,被高壓電電擊重傷,成為植物人。家屬向廠方索賠,最高法院認為,廠方未提供安全的機具設備致生意外,判賠謝男一千七百七十九萬餘元確定。 遭電癱的謝自瑋臥床三年,媽媽昨天聽到法院判決賠一千七百萬元認為公道,但還是不禁淚流滿面的說,「如果可以讓兒子好起來,一毛也不要啊!」 謝媽媽說,謝自瑋是最小的兒子,非常孝順、聽話;他本來念食品,準備找工作,聽老員工介紹想進廠先做一陣子,沒想到才第三個月,廠長要求輪值大夜班,就發生意外。 謝自瑋除眼睛還能轉動外,全身都癱瘓,無法說話、表達情緒。第一年住在養護中心,媽媽說,捨不得兒子,決定接回來自己照顧,天天幫他按摩到手都變形,女兒心疼地說「媽媽妳這手是要用一輩子的,怎麼幾個月就要用盡了!」全家抱頭痛哭,後來才又請看護幫忙照顧。 判決指出,謝男與父親同在鑫東大工作,父為翻砂技工,謝則任晚班鑄鐵技工;孝順勤勞的謝男,為分擔家計,白天還在單車店兼差打工,貼補家用。 九十九年六月三日晚上,謝男在翻砂場協助父親為烘模機作業時,因機具漏電,受到高壓電電擊,合併心臟停止、缺氧性腦病變、頭部受傷,意識昏迷無法表達言語,呈現植物人狀態,謝父為此替子向公司求償。 最高法院審酌勞動檢查報告認為,謝男被電擊,完全是因鑫東大的電器設備未設置接地線,及防止感電的漏電斷路器所致,公司未提供員工安全設備,應負完全的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