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七個小時兩度酒駕被公危移送

苗栗一名六十五歲的江姓無業男子,七個小時內被查獲兩次酒駕,第一次酒駕原本檢察官以一萬元交保,但被告籌不出交保金,檢察官改為限制住居,不料江姓男子步出地檢署不到兩個小時再度酒後騎機車,又再度被警方移送法辦。(彭清仁報導)

警方表示,六十五歲的江姓男子目前無業,而且過去就有公共危險的前科,但江姓男子還是惡習不改!七日下午四點多左右,酒後騎機車在苗栗公館鄉三角公園前,被警方攔檢查獲,酒測值高達零點九三毫克,檢察官當天晚間諭令江姓男子以一萬元交保,但因江姓男子無法籌出交保金,檢察官最後改為限制住居,並要江姓男子不得再酒後駕車。

卻不料江姓男子深夜步出苗栗地檢署之後,心情 瀿卒買酒解悶,將檢察官的叮嚀全拋在腦後。喝完酒江姓男子騎著機車準備返回家中,但因江姓男子的機車尾燈壞掉不亮,又被警方攔下,警方發現江姓男子混身酒味,一測之下,發現酒測值又高達零點八六毫克,又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總計江姓男子從步出地檢署到被帶回警局還不到兩個小時,而七個小時內被查獲兩次酒駕,在製作指紋照相時,警員還一度懷疑不是才剛移送,怎麼又要拍照按指紋,在得知江姓男子七個小時被兩度移送,警方說真的是絕無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