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沒吃完 勿留下次吃
(全國廣播/綜合報導)您家中是否存放著過期的藥物或維他命呢?有些人用藥觀念不正確,生病就醫一定要拿藥吃,或是病情好轉就自行停止吃藥,使得藥物囤積過剩,還有人常常會買一堆綜合維他命及保健品,卻又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忘了它們的存在,這些過期的藥品或營養補充品該如何處理呢?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提醒民眾注意,不論是醫生開的處方箋或是非處方箋的用藥,都具有一定的藥理活性,有許多藥品在環境中是無法自然分解的,如果任意棄置藥物,不但浪費醫療資源,也會使得環境和生態受到污染與破壞。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再次呼籲民眾應注意,萬萬不可將沒吃完的藥留到下一次生病時再吃,甚至送給其他人用,更是誤己害人的錯誤觀念。
如果您家中存放著備用藥,一定要要定期檢查,因為藥物一旦產生變質(變色、粉碎或潮解),不管是多久前拿到的,都要停止使用,若不知該如何判別藥物是否變質,可請社區附近的藥師幫忙判斷,可以依照廢舊藥品清除六步驟處理。
廢舊藥品清除六步驟:【步驟一】將剩餘的藥水倒入夾鏈袋中。【步驟二】將藥水罐用水充一下。注意唷!沖過藥水罐的水也要倒入夾鏈袋中。【步驟三】將剩餘的藥丸從包裝(如鋁箔包裝、藥袋等)中取出,並全部藥丸集中在夾鏈袋裡。【步驟四】可以用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把它們和藥水藥丸混合在一起。【步驟五】將夾鏈袋密封起來,就可隨一般垃圾清除。【步驟六】乾淨的藥袋和藥水罐就可以回收囉!
但癌症用藥、抗生素、避孕藥、更年期婦女服用的荷爾蒙補充藥品、降膽固醇藥、鎮靜劑及抗癲癇藥等特殊藥則可送到原開立醫院或診所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