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動保法 百萬貓狗犧牲

血腥動保法 百萬貓狗犧牲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寧可錯殺一千,也不可枉縱一『狗』,根本是血腥的動保法!」動保法修法聯盟成員黃泰山氣憤地說,14年來已有115萬隻貓狗死在收容所! 動保團體盼修法,遏止流浪動物悲歌,29日號召志工,齊聚立法院前,身穿血衣,諷刺現行的動保法讓濫捕情形嚴重,要求增訂「精確捕犬」條文,避免無辜動物受害。 黃泰山說,動保法美其名「保護動物」,條文卻允許動物在無人陪同下,「任何人均可捕捉」,送交至收容所,結果導致濫捕情形嚴重,因此動保團體要求立法院修法,增訂「精確捕犬」條文,避免無辜動物受害。 在收容所遭撲殺的貓狗數量之所以如此龐大,是因為動保法21條規定,只要貓狗無人伴同,任何人都可以將牠們捕捉到收容所,「即使只是出去尿尿,有可能被捉,就連香肉店的人也可以捉」,黃泰山說政府官員提出捕狗的理由是「在外的動物可能會傷人所以必須捕捉」,動保團體砲轟這項規定「沒有保護到動物,也沒有保護到民眾」。 黃泰山指出,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從2007年到2010年4月全台捕捉41萬隻狗,其中咬傷人的比例,不到千分之二。原因在於民眾只要一通報,捕犬隊不會詢問哪一隻狗有傷人的疑慮便逕行捕捉,導致捉到的,多半是不會傷人甚至有飼主的狗;而真正凶惡的狗仍然留在原地,當然也保護不了民眾。 精確捕犬 危害民眾才能捉 因此,動保法修法聯盟要求修法,增訂「精確捕犬」條文,也就是必須經由評估,確實有危害民眾生命和生活品質的犬隻,才能捕捉,以免濫捉無辜。 動保法修法聯盟另個修法重點:「政府應編列預算進行大規模絕育」。黃泰山說,流浪貓狗主要有兩個來源,包含放養或流浪貓狗未結紮,在外生下越來越多的流浪貓狗。目前僅能仰賴愛心媽媽自掏腰包,替流浪貓狗結紮,成果有限。 ■ 動保團體29日前往立法院陳情抗議,要求修法禁止濫殺流浪動物,增訂「流浪動物專則」導正主管機關確實地「精確捕惡犬」。(圖文/姜林佑) 假設由政府提供經費,會有更多愛心媽媽或志工願意出來協助流浪貓狗結紮。 政府民間應合作解決問題 立委田秋堇到場力挺動保法修法聯盟,她認為,政府欠缺人力,民間沒有經費,倘若兩者可相互結合,可以妥善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29日中午動保法修正案進行政黨協商,動保法修法聯盟動員近百名民眾在場外監督。 黃泰山痛斥,2個小時的協商過程中,農委會刻意拖延時間,「精確捕犬」、「編列預算進行絕育」才會被保留,等於沒有結果,必須等到立院下個會期,才能進行討論,讓人無法接受。他計畫再度號召民眾前往農委會抗議,要求主委陳保基給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