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膜不宜天天敷 一周2次即可

面膜不宜天天敷 一周2次即可

【台灣醒報記者郭庚儒台北報導】保濕面膜、泥土面膜、自製面膜,貼片式、清洗式等,市面的面膜百百種,民眾該如何正確使用?衛生署8日提出「敷面5部曲」,提醒民眾選購標示完整或大廠牌面膜、使用前作皮膚過敏測試、若皮膚有傷口和發炎暫不使用、敷臉前應清潔臉部皮膚,以及敷臉10至15分鐘最適當。 台大醫院皮膚科醫師蔡呈芳表示,市售面膜都有添加防腐劑及抑菌成分,若敷臉時間過久,皮膚可能會吸收防腐劑等不好物質,造成皮膚過敏。他提醒,面膜不可天天使用,一星期使用1至2次即可,敷臉前也應先將面膜的精華液塗抹在下巴、耳後,確認沒有出現搔癢、紅腫等過敏症狀後,才可使用。 近來不少民眾多選擇火山泥、冰河泥等面膜,或DIY自製各種面膜。蔡呈芳說,泥土面膜的含水量較高,相對防腐、抗菌成分也高,民眾要注意敷臉時間不可過長,否則會引起皮膚過敏、紅腫,甚至色素沉澱,建議敷臉時間約10到15分鐘最適當。 「不建議民眾自製面膜。」衛生署食管局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技正鄧書芳說,民眾自製的面膜若保存不當,容易孳生黴菌、細菌,很可能引起皮膚過敏、紅癢,且無人把關安全。 鄧書芳也說,許多民眾直接使用檸檬、柳丁切片敷臉,希望皮膚能吸收維他命C進而達到美白效果,要小心美白不成,反而造成皮膚反黑,水果皮含感光物質,敷完後又曬太陽,容易導致色素沉澱。 圖說:使用面膜敷臉10至15分鐘最適當。(Photo by郭庚儒/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