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王金平利益應優先保護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30日)駁回國民黨的抗告,立法院長王金平得以繼續保有國民黨黨籍。高院認為,王金平的黨籍是否存在一事屬於私權領域,如果不做出假處分,王金平喪失立委資格所造成的損害恐將無法回復,但國民黨受到的損害卻應該可以回復,因此在權衡之後,高院裁定王金平的利益應該要優先被保護。 針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國民黨黨籍假處分抗告案,高院30日做出裁定,駁回國民黨的抗告。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此案爭執點在於王金平的黨籍是否存在,這攸關他能否以黨員資格享有權利並負擔義務,屬於暫時狀態處分所要保障的私權領域。 高院指出,王金平黨籍訴訟案無法預知何時可有確定的判決,如果現在沒有做出假處分,王金平就算以後勝訴,這段時間因為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所造成的損害恐怕無法回復,若以此權衡國民黨受到的損害,王金平的利益應優先被保護。高院發言人洪光燦說:『(原音)基於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是為避免急迫損害發生與擴大之目的,堪認為這種緊急情況,相對人(王金平)之利益應優先於抗告人(國民黨)而受保護。』 相較於王金平的損害,高院認為,國民黨的黨紀、黨譽以及社會評價雖因關說疑雲而受損,但等到黨籍訴訟案定讞後,國民黨再依判決結果做出合法、合理、合情,符合公平正義、民主法治程序,符合國民黨黨員以及全體民眾期待的適當處分以昭公信的話,國民黨受損的黨紀、黨譽以及社會評價並非不能回復。 高院還指出,如果國民黨在訴訟案判決確定之前,容忍王金平繼續行使黨員權利,國民黨在立法院的立委總席次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