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美邦配息 金管會打回票

工商時報【記者張中昌╱台北報導】 三商美邦人壽要發現金股利0.2元案,金管會不同意。據了解,金管會以三商美邦人壽RBC未達250%,同時去年獲利多來自出售三商宏遠大樓的利益,為了穩健經營,要求三商美邦人壽撤回現金股利申請案,改發股票股利。 三商美邦人壽16日才公告,董事會通過預計將配發現金股利0.2元,但隔日隨即補公告,此案將待金管會同意,才會確定股利發放情況。三商美邦人壽總經理孟嘉仁表示,若金管會真的不核准此案,已擬有備案,將無須再另行召開董事會。 今年保險公司若要發放現金股利,金管會都要求必須事先送審,但並沒有訂出明確的標準,只表示要財務、業務健全,具清償能力,但若是公司要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現金股利,則有7大標準,其中包括RBC高於250%,金管會即是以此標準,要求三商美邦人壽撤回申請案。 到目前為止,只有中國人壽獲准發出現金股利0.2元,主要是中壽RBC超過300%,且強調外資股東占極高比重,必須要有現金股利,未來相關現金增資案才能較為順利,因此保險局「打折」同意中壽的現金股利比率。 據瞭解,保險局嚴審現金股利的最大原因,就是為避免保險公司透過大量出售債券、股票或不動產,創造每年高額獲利,再以現金股利分給股東。 保險局強調,公司經營應考慮到未來若出現大量利差損壓力時,股東有可能也無力增資,因此透過控制現金股利發放比率,希望將獲利儘可能拿來強化財務結構,增提準備金、增資。 三商美邦人壽認為,能理解保險局的考量,就是不要影響到資本適足性,而目前公司淨值達241億元,每股配0.2元,大約只會花23億元,占比其實不到1%。 由於保險局對於發放現金股利的態度,已表明會從嚴把關,希望儘可能少發,因此今年中國人壽已經獲准、三商美邦人壽正在審核,其它包括富邦人壽、國泰人壽、新光人壽,應該都不會申請發放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