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移情別戀 愛滋男強行注血至女友體內並性侵得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患有愛滋病的毒蟲,因不滿女友另結新歡,假藉「買手機」名義約出前女友,事後將她載往山區,不但痛毆她鼻青臉腫,甚至還兩度用針筒注射自己的血液到她的體內,甚至還不帶套性侵得逞,讓她籠罩擔心感染愛滋的陰影。板橋地院21日依妨害性自主、重傷害等罪將該名毒蟲起訴,具體求刑16年。

這起毒蟲變身「恐怖情人」,將自身罹患愛滋病的血液,注射到前女友體內還性侵得逞的案例,發生在今年3月19日。一名罹患愛滋病的36歲陳姓男子,95年曾因犯罪入監服刑,被獄方檢驗出罹患愛滋病。他在今年1月結識同樣有毒癮前科的34歲前女友,兩人因而進一步交往並同居。

但兩人交往2周後,女子意外發現陳男罹患愛滋病,嚇得向對方提出分手,並與另名洪姓男子交往。陳男因為不滿女友另結新歡,3月19日假藉向前女友「買手機」的名義約外出碰面,女子也因為缺錢想變賣手機,因而同意見面。不料兩人一碰面,陳男便強拉女子上車,隨即載往至新北市三峽山區。

陳男從置物箱拿出針筒,先往女子右手臂施打一針,接著又從自己身上抽出1c.c.的血量,再往女友身上注射。女子擔心再被注射,向陳男佯稱要施打海洛因,陳男便開車下山購買毒品,趁女子注射毒品完畢之後,便強脫其褲子性侵得逞。男子隔天向警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陳男否認犯案,謊稱是替對方注射生理食鹽水,並且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惡行重大,板橋地檢署21日強加重強制性交等罪求處16年徒刑。